首页  学院概况  国际合作  来华留学  汉语推广  校园生活  资源下载  联系我们  ENGLISH 
  当前位置:国际交流学院 >> 新闻内容

签证须知
  (点击: )

一、中国大陆签证简介

 中国大陆签证是中国签证机关为申请入、出或过境中国大陆的外国人颁发的一种许可证明。中国大陆签证分为外交、礼遇、公务、礼遇和普通签证四类,其中普通签证分为以下八种:

访问签证(“F”字签证):发给应邀赴华访问、考察、讲学、经商、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和进修、实习等不超过六个月的外国人。

旅游签证(“L”字签证):发给赴华旅游、探亲或因其他私人事务短期赴华的外国人。

学习签证(“X”字签证):发给赴华留学、进修或实习停留满六个月以上的人员。

工作签证(“Z”字签证):发给赴华工作、商业演出或学术交流的外国人,及其随任配偶和未成年子女。

乘务签证(“C”字签证):发给赴华执行乘务、航空、航运任务的外籍国际列车员,机组人员及海员。

记者签证(“J”字签证):J-1发给赴华常驻的外国记者及其随任配偶和未成年子女;J-2发给临时赴华采访的外国记者。

过境签证(“G”字签证):发给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、在机场停留超过24小时或出机场的外国人。

    定居签证(“D”字签证):发给赴华定居的人员。

 

二、申请中国大陆签证所需材料:

申请中国大陆签证需提供:

1、如实、完整填写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申请表》,并附近照1张。

2、提供有效护照(有效期应在6个月以上,有两页以上空白签证页),及护照资料页、近期赴华签证页复印件(如有)。

3、部分中国驻外使领馆对首次申请赴华签证,还需提供当地警方出具的无犯罪证明。

除上述外,申请以下各类签证还需提供 (具体以中国驻外使领馆公告为准):

 

商务、访问签证(F):

(1)《被授权单位邀请函》或《邀请确认函》)原件;

(2)中国接洽单位邀请函;

(3)巴基斯坦当地商会推荐信或公司注册证明;

(4)所在单位介绍信;

(5)公司纳税证明;

(6)公司和个人银行存款证明;

 (7)如申请人系首次赴华,还需提交往返机票及在华期间酒店的订单。

 

旅游签证 (L):

外国公民申请旅游、探亲签证,一般应保证在华期间费用。请提供本人存款证明、往返机票。赴华探亲的,需提供在华直系亲属邀请函、结婚证明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,邀请人身份证明(如护照、身份证、户口簿等复印件),以及签证官员视情要求的其他材料。

部分国家的公民赴华旅游,中国驻外使领馆不受理散客旅游申请,但可联系有关旅行社参加团队旅游。

 

学习签证(X):

(1)《外国留学生签证申请表》(JW201/ JW202表)原件及影印件;

(2)学校入学通知书原件及影印件;

(3)在华学习6个月以上的,还需提供健康证明(可到本馆网站下载《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表》,按所要求的项目到当地公立医院进行体检,并经巴基斯坦外交部认证);

(4)成绩单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


 
版权所有:九江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联系电话:0792-8314451
学校地址:江西省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 邮政编码:332005
技术支持:九江学院信息技术中心 Copyright© 2012